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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同用途果实的采收适期

一、柑桔果实用途不同,对成熟度的要求有异:
  产地鲜销果采收的成熟度要求达到该品种(品系)的固有色泽、风味和香气,果肉变软,糖、酸、可溶性固形物达到标准。
  运往外地鲜销的果实应比产地鲜销早采。
  出口外销的果实,应根据进口国家和地区的要求来确定。通常对港、澳、新(新加坡)、马(马来西亚)出口比对俄罗斯和东欧出口要成熟度高些。
  根据四川多年出口的经验,以果实1/2转色,固酸比(可溶性固形物与酸含量之比)9:1以上时采收为宜。
  采后用于贮藏的果实,可比鲜销的果实早采,一般在果面2/3转色,果实未变软,接近成熟时采收。
  用于加工果汁、果酱和糖水桔瓣罐头的果实要求充分成熟时采收,用于加工蜜饯的果实可提前采收。
  用作药材的酸桔、酸橙宜幼果采收。
  留树贮藏的果实,在留树贮藏期间,可根据市场需要随销随采。
  对一些名优柑桔,为了保证果实的品质,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,同一株树可实行分期采收,即"采黄留青",青的果实待转黄后再采。

二、不适时采收的的不良影响:
  果实过早、过迟和不按用途适时采收,会造成诸多的不良影响。柑桔过早采收,因果实未充分长大而影响产量。柑桔采收早迟对贮藏性影响很大。

适时采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