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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农村信息点、农村信息员认定/认证专栏”
登录等有关问题说明
各省(市、区)农业(农牧、农林)厅(局、委、办):
按照农市发[2002]11号文件精神要求,我部试行农村信息服务点认定、农村信息员资格认证制度,对认定、认证工作实行网络化管理。“农村信息点、农村信息员认定/认证专栏”系统业已开发成功并于日前上线运行(专栏地址:http://rdrz.agri.gov.cn)。
望各地按照11号文件精神,认真落实“农村信息服务点认定、农村信息员资格认证”工作。要注意以下几点:
1、要积极推动“一站通”系统的注册应用的推广工作。
各县级信息服务平台、乡镇农村信息服务站以及其它机构、单位要在积极开展网络信息服务富有成效、注册应用了“一站通”系统的基础上,申请农村信息服务点的认定工作。各申报单位必须使用“一站通”信息服务站代码、密码,才能登录“农村信息点、农村信息员认定/认证专栏”进行认定的申报注册工作。
各地尚未领取“一站通”农村供求信息服务站代码、密码的单位,请与当地农业部门联系;填写代码、密码后,还要选择左侧相应的操作事项(光标指向圆圈、点击)才可点击“登录”按钮。
2、要严格选择系统管理人员,切实履行管理职责。
专栏系统实行分级管理,省、地市、县级农业部门要挑选责任心强、熟悉计算机操作的人员担任系统管理员,明确工作职责。各级系统管理员首先要充分领会11号文件精神,在认定、认证工作的计算机操作中,严格履行审查的职责,同时,要按照文件要求,定期打印纸质汇总表格,提请领导签批后报上级农业部门备案(各级农业部门负责管理专栏系统工作的系统管理员用户名、口令,将会很快以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名义发文正式发放各省市区)。
3、可以先行训练。
各地对于认定、认证工作的申报、管理,可以先在“专栏的培训系统”(培训系统地址:http://abc.agri.gov.cn)上进行训练。各信息点用“一站通”代码口令即可进行申报注册的操作训练。各级管理员用分发的管理员用户名、使用“1”为口令即可在培训系统上进行操作训练。
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
农 业 部 信 息 中 心
二OO二年十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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